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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天准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
  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落
  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
  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
  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 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 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管理层将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主要措施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专注公司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致力于以领先技术推动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致力打造卓越视觉装备平台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视觉测量装备、视觉检测装备、视觉制程装备和智能驾驶方案等。天准面向精密制造领域,提供视觉测量、检测、制程等高端装备产品,促进制造业向更高效率、更高质量和更高智能化发展。同时在智能驾驶领域,提供域控制器、边缘计算产品与解决方案,推动行业进步,改善人们的生活。

  公司以“视觉装备平台企业”为核心定位,始终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持续打造战略规划中的产品矩阵。

  近期相关业务进展包括:在光伏领域,公司持续优化光伏硅片检测分选设备的关键技术指标,检测速度持续大幅提升;进一步延伸产品功能,实现了对分选后硅片的自动搬运与自动包装等功能,大幅提升了硅片制造的自动化程度,新的
设备已进入市场,并获得批量订单;公司的光伏镀铜图形化设备进展顺利,第一代光伏镀铜图形化设备已交付客户试用。在 PCB 领域,公司发布了面向 IC 封装行业的 IC 载板激光直接成像设备,最小线宽线距可达 4μm,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获得了某新型零部件的尺寸测量设备的批量订单,该设备将服务于知名消费电子领域大客户的下一代手机产品,合同总金额为9,047.35 万元。

  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基于地平线征程 Journey5 芯片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产品获得突破性进展,已与国内汽车行业头部企业签署了控制器域控硬件及基础软件开发服务合同,标志着公司智能驾驶域控制器业务在乘用车前装量产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半导体领域,公司参股的苏州矽行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获得重大进展,其首台面向半导体前道微观缺陷检测的明场检测设备 TB1000 已交付客户试用。

  经过十多年的深耕与积累,公司累计服务了全球 5000 余家中高端工业客户。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围绕工业智能方向,坚持长期主义,提供优秀的工业视觉装备产品,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三)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和实施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 2019 年上市以来,公司连续 4 年实施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均超过 30%。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持续增强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 e 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
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参与各方。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

    (五)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推动业务与资本协同发展

  公司将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推动建立业务与资本协同发展的机制,通过参股、孵化、并购等方式,围绕工业视觉装备产业链、智能驾驶产业链、以及其他新兴技术等重点领域,推动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和产业应用,通过产业与资本协同的专业举措助力主营业务升级与新业务拓展,为公司积蓄新的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并在未来持续提出更多合理举措进一步完善、优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徐一华先生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2024-002)。

  (二)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71.43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9%。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
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85.71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用途    拟回购资金总  测算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回购实施期限

                  额(万元)    (万股)    本的比例(%)

 用于员工持股计                                              自董事会审议通
  划或股权激励    3,000-6,000  85.71-171.43  0.45-0.89    过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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