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984,927.03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1,876,485.44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总股本193,6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总数为3,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
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