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269,245.2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37,264.0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190.6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6,267.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2 个结构性存款账
户,7 个定期存款账户、2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51875800000729 募集资金专户 20,830,543.49 -
52440000000313 通知存款户 24,000,000.00 注 1
52223800000305 结构性存款户 60,000,000.00 注 1
52293400000306 结构性存款户 60,000,000.00 注 1
52461300000304 结构性存款户 50,000,000.00 注 1
52897700000303 结构性存款户 50,000,000.00 注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52626700000336 结构性存款户 5,000,000.00 注 1
司科技城支行
52300200000323 结构性存款户 5,000,000.00 注 1
52638300000315 结构性存款户 25,000,000.00 注 1
52212100000318 结构性存款户 10,000,000.00 注 1
52330200000326 结构性存款户 10,000,000.00 注 1
52836000000318 结构性存款户 10,000,000.00 注 1
52578600000320 结构性存款户 60,000,000.00 注 1
75050122000313442 募集资金专户 6,649,572.19
75050122000445150 通知存款户 10,000,000.00 注 2
75050122000369189 定期存款户 10,190,000.00 注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5050122000416904 定期存款户 16,000,000.00 注 2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75050122000415801 定期存款户 10,000,000.00 注 2
75050122000410704 定期存款户 40,000,000.00 注 2
75050122000410648 定期存款户 90,000,000.00 注 2
75050122000436419 定期存款户 10,000,000.00 注 2
75050122000436837 定期存款户 30,000,000.00 注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 10548901040010488 结构性存款户 50,000,000.00 注 3
行
合 计 662,670,115.68
注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账号 52440000000313 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定期通知利率,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账号 52223800000305、52293400000306、52461300000304、52897700000303、52626700000336、52300200000323、52638300000315、52212100000318 、52330200000326、52836000000318、52578600000320 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结构性存款利率,以上账户与 51875800000729 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 2: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5050122000445150 账号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通知存款利率,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5050122000369189、75050122000416904、75050122000415801、75050122000410704、75050122000410648、75050122000436419、75050122000436837 账号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定期存款利率,以上账户与 75050122000313442 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账号 10548901040010488 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以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348,885.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33130023号)”《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经核查后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