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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02: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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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2-068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1 人变为 129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16.00 万股调整为 1,711.00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1,816.00 万股
调整为 1,811.00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1 人变为 129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16.00 万股调整为 1,711.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1,816.00 万股调整为 1,811.00 万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1 人变为 129 人;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16.00 万股调整为 1,711.00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1,816.00 万股调整为 1,811.00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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