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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源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8

华兴源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 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 042)、《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2-045)。

    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91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 兴源创: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6)。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9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61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 兴源创: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二)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3 日、2022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1 日、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5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1 日以及 2023 年
7 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三)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40,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回购最高价格为34.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5.39元/股,回购均价为 31.9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6,752.2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因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归
属公司股份 4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股份减持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披露了相关股东减持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华兴
源创: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张茜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9,265 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 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940,289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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