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
理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4号)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2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7,28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9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089.3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647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与现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9年7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
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进行
现金管理需要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
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目账户及现金管理结算
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20100277488 专户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218226 专户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540473413891 专户
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51953100000733 专户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200482681 专户
6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3050020010120100396391 现金管理户
7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3050020010120100396688 现金管理户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平板显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半导体事业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13.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结算账户的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