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63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83,962.2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916,037.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
230Z030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情况如下: 单位:万
元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截至期末累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1 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15,000.00 15,000.00 2,379.88 15.87%
2 半导体 SIP 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 18,000.00 18,000.00 2,403.69 13.35%
3 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 11,400.00 11,400.00 6,346.93 55.67%
生产项目(一期)
4 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 13,100.00 13,100.00 3,774.27 28.81%
生产项目(二期)
5 补充流动资金 22,500.00 21,291.60 21,312.88 100.10%
2022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8,806.82 万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217.65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7,000.00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
银行手续费净额 440.1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6,014.05
万元。
(2)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
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7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变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方式,拟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华兴欧立通增资,该项目的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编号:2021—07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华兴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编号:2021—00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
司基于谨慎原则将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期间于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
行存放的通知存款共计 2.603 亿元确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增
加现金管理额度 2.5 亿元,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华兴源创: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005)。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44)。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7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48)。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