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5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83,962.2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916,037.74 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30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法务部作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兴源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