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 号)核准,上海港湾首次
公开发行 43,193,46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3.8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09.3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976.6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局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I552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806.11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1,976.65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1,541.13
其中: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3,137.26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631.74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772.13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1,079.59
其中:2021 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96.20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579.40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403.9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1,515.11
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20,709.00
募集专户余额 806.11
注 1.募集专户余额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为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2021年9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贸易”)、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2年4月19日,公司与中原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2022年8月4日,公司与上海隆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湾贸易”)、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5、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隆湾贸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6、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龙湾贸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7、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上海鑫隆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8、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公司于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存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6月27日销户。
9、2022年度,公司存储于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2年8月16日销户。
上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截至2023年12月31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日金额(单位:元)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 中信银行虹桥
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8110201014001447058 4,971,174.34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 招商银行股份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 121921266410808 1,707,129.70
南西支行
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 上海银行福民
公司 支行 03004801217 160,080.57
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 中信银行上海
公司 虹桥支行 8110201013801516017 7,780.94
上海隆湾国际贸易有限 上海银行福民
公司 支行 03005013312 1,023,837.49
上海隆湾国际贸易有限 中信银行上海
公司 虹桥支行 8110201013001516025 189,028.70
上海鑫隆望国际贸易有 中信银行上海
限公司 虹桥支行 8110201012801604971 1,046.88
上海鑫隆望国际贸易有 中信银行上海
限公司 虹桥支行 8110201013501604967 1,000.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