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9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计划
投资 50,000.00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 14,551.14 万元及其利息。
新项目建设周期:30 个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06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6,250,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JNAA60588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章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鉴于长城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义务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账户 临时补流
余额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2004129200271961 1,789.94 13,000.00
济南章丘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 232544639088 408.38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2004129200345763 85.31 8,000.00
章丘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 233848168605 1,931.88
支行
合计 4,215.51 21,000.00
注: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 元。
2、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 86611746101421007005 账户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37940188000081324 账户已销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 14,551.1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0 元,项目尚未实施。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 章丘化工工业园圣泉集团厂区内,计划用于公司加快“产、学、研” 的进程,搭建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成果转化、技术推广
综合科研平台。近年来,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对科创中心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厂区内建设科创中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厂区位于章丘区刁镇街道,距离章丘城区、济南市区过远,不利于引进高端人才。受厂区内空间限制,未来难以最大程度集约化公司管理。
现厂区内集团办公楼设施老旧,空间紧张,为适应未来发展,公司计划建设“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集总部办公、科技研发、企业形象展示功能于一体。项目地址位于章丘区双山街道经十东路南侧,紧邻的济南轨道交通 8 号线正在建设中,预计 2025 年通车,通车后将大幅降低章丘与济南主城区的通勤成本,极大的促进章丘区与主城区间的交流。“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具有更高的发展潜力,更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因此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
三、拟投资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
(二)项目地点:章丘区双山街道经十东路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公司总体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2287.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共 58057.23 平方米,包括圣泉总部大楼 39690.48 平方米,圣泉-国家级技术中心 10253.51 平方米,裙房 7873.2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7420.00 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配套公用工程 4522.77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 50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47297.70 万元,
建设期利息 252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182.30 万元。
除拟投入募集资金外,本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部分,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5)项目建设期:
项目规划建设年限为 30 个月。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使用的调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存在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行业周期、疫情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此外,如果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扩大现有研发空间、配备更多的研发及检测设备,随着研发环境的改善、先进软硬件的配置,公司将创造更为优越的研发创新环境,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加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推动科技创新,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持续的竞争优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办公条件,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促进企业
自身的发展,并通过此项目的建设展示企业形象,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经营计划与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新项目所需的审批及备案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在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备案。
七、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泉集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