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5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
之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起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
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
之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起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