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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89 沪市 圣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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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集团: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2

圣泉集团: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调整发行方案,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4.26 元/股调整为 14.06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70,126,227 股(含本数)调整为发行数量不超过 69,850,640股(含本数)。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 14.2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 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 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126,227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82,876,8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6,575,360.00 元。。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14.26 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股=14.06 元/股。

  (二)发行数量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 1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98,210 万元”,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4.26 元/股调整为 14.06 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公式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982,100,000.00 元÷14.06 元/股=69,850,640 股(向下取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0,126,227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69,850,640 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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