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5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03 人调整为 666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51.50 万
股调整为 839.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148.50 万股调整为 1
61.00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作调整。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自 2022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止,共计 10 天。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圣泉集团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5、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2.50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03 人调
整为 66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51.50 万股调整为 839.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8.50 万股调整为 161.00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作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占授予总量的比 票占授予时总
股) 例 股本比例
江成真 董事、副总裁 5.00 0.50% 0.01%
徐传伟 常务副总裁 5.00 0.50% 0.01%
唐磊 副总裁 5.00 0.50% 0.01%
张亚玲 财务总监 5.00 0.50% 0.01%
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19.00 81.90% 1.06%
(共 662 人)
预留 161.00 16.10% 0.21%
合计 1,000.00 100.00% 1.29%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圣泉集团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圣泉集团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及授予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调整后的授予对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