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 3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和会议文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
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巍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98,656,105.08 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5,285,014.44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计人民币 3,528,501.44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42,943,336.3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4,699,849.38 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73,099,561 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
9,868,440.74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比例合理性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五至第七项、第十二至第十三项、第十五至第十六项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