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580 公司简称:恒盛能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现金分红满足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该议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恒盛能源 605580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洁芬 唐梦滢
电话 0570-7258066 0570-7258066
办公地址 浙江省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10号 浙江省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10号
电子信箱 zjhxxujf@163.com zjhxtangmy@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1,429,455,486.22 1,368,276,363.34 1,368,276,363.34 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 883,573,678.12 901,587,975.20 901,587,975.20 -2.00
股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95,340,211.11 379,380,712.27 379,366,440.01 4.21
归属于上市公司 51,809,981.82 56,879,437.08 58,047,505.56 -8.9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48,486,813.63 55,910,057.66 57,082,938.16 -13.28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54,481,315.29 66,001,947.73 72,898,823.19 -17.45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5.66 6.51 6.49 减少0.85个百
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20 0.21 -5.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20 0.21 -5.00
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82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余国旭 境内自然 31.81 8,906.8 8,906.8 无 0
人
杜顺仙 境内自然 20.83 5,832.4 5,832.4 无 0
人
余恒 境内自然 10.96 3,068.8 3,068.8 无 0
人
余杜康 境内自然 10.68 2,990.4 2,990.4 无 0
人
杭州冲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冲和龙起量 其他 0.66 185.03 0 无 0
化对冲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杭州冲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65 182.362 0 无 0
(有限合伙)-冲和私募投
资基金稳健 1 号
倪健康 境内自然 0.43 121.668 0 无 0
人
赵兴旺 境内自然 0.37 103.47 0 无 0
人
方武剑 境内自然 0.29 81.25 0 无 0
人
张林卿 境内自然 0.24 67.48 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股东余国旭为公司控股股东,与股东
杜顺仙系夫妻关系,股东余恒、余杜康系余国旭与股
东杜顺仙之子,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关联或一致行动关
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