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0 元/股,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 3,245.0000 万元后实际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募集资金
55,755.0000 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 1,643.86792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4,111.13207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0 月 2 日
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 0006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0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2023 年度因该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与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 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备注
春雪食品集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80201880006 年产 4 万吨鸡肉调理
1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烟台分行 77184 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春雪食品集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53551010400 年宰杀 5,000 万只肉
2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莱阳市支行 33323 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春雪食品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70501666070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莱阳支行 00001357
春雪食品集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78010100100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
4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司烟台分行 769248 推广项目
春雪食品集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5902599010 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 本次注
5
股份有限公司 司烟台滨海支行 605 智化改造项目 销
春雪食品集团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 206000916420 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
6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5000013333 项目
莱阳春雪养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5903948310 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
7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司烟台滨海支行 708 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号为 535902599010605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申请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