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7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融资事项;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春
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颜林先生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宝维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杨克泉先生(召集人)、李在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审计委员会组成:杨克泉先生(主任委员)、李颜林先生、李在军先
生。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组成:杨克泉先生(主任委员)、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
本次调整后李颜林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3年10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