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7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 54,045,000 27.02%
2 郑维新 14,623,950 7.31%
上海天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天自雪瑞股
3 9,960,000 4.98%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莱阳市华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743,000 3.87%
上海天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天自春雪股
5 6,335,000 3.17%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曲立荣 4,545,200 2.27%
7 山东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88,700 1.74%
8 莱阳市同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13,450 1.21%
9 莱阳市同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81,850 1.19%
10 冯长兴 1,925,798 0.96%
10 吕新刚 1,925,798 0.96%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天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天自雪瑞股
1 9,960,000 4.98%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天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天自春雪股
2 6,335,000 3.17%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曲立荣 4,545,200 2.27%
4 山东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88,700 1.74%
5 莱阳市同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13,450 1.21%
6 莱阳市同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81,850 1.19%
7 冯长兴 1,925,798 0.96%
8 吕新刚 1,925,798 0.96%
9 王克祝 1,786,836 0.89%
10 刘贵贤 1,625,821 0.81%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