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06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蒽特股份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2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388.14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888.1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4,483.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7,405.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56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7,405.07
项目投入 B1 4,658.1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16.82
补充营运资金 B3 9,278.16
项目投入 C1 3,116.2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652.69
项目投入 D1=B1+C1 7,774.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469.51
补充营运资金 D3=B3 9,278.1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85,822.0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5,822.03
差异 G=E-F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
司、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2 年 5月 6 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 201000287905337 642,641,595.85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1030122000929124 179,060,571.31
司杭州萧山支行
福莱蒽特股份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 357180222959 1,323,429.94
行(注)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 201000305883778 357,808.78
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12593410718 1,273.41
司萧山支行
福莱蒽特科技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13070410658 26,826,852.05
司 司萧山支行
福莱蒽特新材料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
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 201000288162043 8,008,731.28
支行
合计 858,220,262.62
注:该账户已于 2024 年 4 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
效。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
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3,000 万元,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到期赎回;于 2023 年 1 月 5
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 5,000 万元,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2023 年 4 月 29 日转让或到期赎回。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实现收益共
75.13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投资额度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且不超过 12 个月)。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对研发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购置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开展课题研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及“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日期
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 2023 年 10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