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6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30000 元(含税)调整为 0.30153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的总股本
558,823,5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3,315,200 股后的股本 555,508,300 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6,652,490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
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 3,315,2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4)。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127,000 股,其中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后回购公司股份 2,811,800股。公司总股本为 558,823,5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6,127,000 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552,696,500 股。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30000 元(含税)调整为 0.30153 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558,823,500-6,127,000=552,696,500 股;
(2)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66,652,490.00÷552,696,500≈0.30153 元(含税,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现金红利分配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五位);
(3)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30153×552,696,500≈166,654,575.65 元(含税)。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由555,508,300 股减少至 552,696,500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30000(含税)调整为 0.30153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由 166,652,490.00 元(含税)调整为
166,654,575.6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为保证利润分配实施,公司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止,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限售股解禁上市、股份性质变更、股权激励股份的登记、可转债开始转股等,确保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和公司的总股本情况不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