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4-00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的时间及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启军的一致行
动人林木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 2,283,893 股,占公司股份的 0.55%,成交成本金额 1,249.80 万元。
增持计划的金额规模、增持方式、实施期限等基本情况:
为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启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木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林木先生于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股 2,283,893 股后,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 8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00.00 万元(含)。
前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林木先生 2024 年 2 月 5 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后,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
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 600.00 万元且不超过 1,200.00 万元。
2024 年 2 月 6 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283,893 股,交易成本金额 1,249.80 万元,该增持计划已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
增持主体林木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启军先生的儿子,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前林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6,500股,占公司股份的0.46%,林启军先生直接和间接公司股份98,613,396股,占公司的总股本23.80%。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股东、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林木先生于2024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283,893股,占公司股份的0.55%,成交成本金额1,249.80万元。
(二)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林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6,500股,占公司的总股本0.46%。林启军先生直接和间接公司股份98,613,396股,占公司的总股本23.8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启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公司股份100,499,896股,占公司的总股本24.26%。
本次增持完成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林木先生于2024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283,893股,占公司股份的0.55%,成交成本金额1,249.80万元。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启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公司股份102,783,789股,占公司的总股本24.81%。
(三)增持主体提出的后续增持计划
林木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2,283,893股后,在未来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8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600.00万元(含)。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随着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以及"通过绿色包装实施绿色物流"方针的继续实施,纸包装及其相关产业能够再循环利用、对环境轻污染等优点,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司集包装用纸及其制品完整产业链于一体,涉及废纸利用、热电联产、原纸、瓦楞纸板、瓦楞纸箱的生产具有先进工艺和装备、属地供销区域内产品需求旺盛等多个环节优势。因此,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增持股份主体为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增持主体林木先生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实施期限
增持主体林木先生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8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600.00万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林木先生明确表示,本次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由其自有资金实施。
(五)增持主体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启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木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前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编号:2024-004,林木先生2024年2月5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后,将在未来
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6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万元。
2024年2月6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283,893股,交易成本金额1,249.80万元,该增持计划已完成。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动。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配合、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