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3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会计报表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54,021,548.92 元,其中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 101,277,903.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7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实现净利润的31.7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净现金流水平等相关情况,在满足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确保公司股东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的成果,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合理投资收益,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