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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499 沪市 东鹏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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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4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子公司的名称: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
      商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所涉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4、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项目为“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为此,公司拟在中山市翠亨新区
注册设立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专项负责推进、实施所投资项目。

    2、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本次拟投资事项有关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同意公司与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中山翠亨新区项目投资协议》并在中山市翠亨新区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投资项目进行谈判、根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签署与该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及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投资事项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仅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4、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公司名称: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美丽

  4、财务负责人:彭得新

  5、经营范围: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保健食品制造;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
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房屋租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上述事宜均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批复为准。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7、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出资方式: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占子公司股权的 100%

    三、拟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总投资:中山翠亨新区支持公司在园区内建设东鹏饮料集团大数据中心和东鹏饮料集团全员培训中心,累计总投资额约人民币 25 亿元,其中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8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亩。

  3、项目选址及用地

  (1)本期项目: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拟选址用地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榄边村,约为 180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具体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标明的面积为准,确切位置和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远期项目:拟建设的东鹏饮料集团大数据中心及东鹏饮料集团全员培训中心项目的选址及用地尚需与当地政府进一步沟通确认,最终以双方确认并完成土地招拍挂结果为准。

  4、项目投资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 6 个月内动工,自约定动工之日起 36 个月内竣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本项目建成后的市场开拓、生产线达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子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尚需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批准,所涉项目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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