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3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 400,010,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3 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3,977.2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故不再计提)
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 203,977.2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363,828.13 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400,010,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3 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000 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