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录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
四、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附件 ...... 9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情况...... 9
附件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1 月修订)》 ...... 16
附件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7
附件四: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8
附件五: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星期四)15: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 VIP 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 88 号明亮科技园 3 栋东鹏饮料);
(三)召开方式:现场;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林木勤先生;
(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3.01 林木勤 √
3.02 林木港 √
3.03 卢义富 √
3.04 蒋薇薇 √
3.05 张磊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4.01 赵亚利 √
4.02 李洪斌 √
4.03 游晓 √
5.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5.01 余斌 √
5.02 胡亚军 √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 年 8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陆续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相关规范运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作出进一
步细化要求。2023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涉及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同步修订。根据上述制度修订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公司章程(2024 年 1 月修订)》全文,具体修订对比情况请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情况
议案二: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附件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1 月修订)》
议案三: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4年1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拟定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现就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拟提名林木勤、林木港、蒋薇薇、卢义富、张磊,5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已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附件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议案四: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4年1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拟定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公司第三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