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三年八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鹏饮料 605499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丽华 王皓星
电话 0755-26980181 0755-26980181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 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
号3栋1-3楼 号3栋1-3楼
电子信箱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3,518,304,940.68 11,869,648,285.86 1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34,670,624.28 5,064,291,010.96 7.3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460,184,928.90 4,291,273,997.06 27.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8,120,249.12 754,629,776.92 4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90,461,386.74 714,651,540.44 38.5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7,953,090.44 713,155,874.81 8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09 17.49 增加2.6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7702 1.8865 46.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7702 1.8865 46.84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9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林木勤 境内自 49.7406 198,967,411 198,967,411 无 0
然人
天津君正创业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
业 国有法 8.0298 32,120,146 0 无 0
人
烟台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 境内非
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6.4396 25,759,234 0 无 0
人
林木港 境内自 5.2213 20,885,866 20,885,866 无 0
然人
林戴钦 境内自 5.2213 20,885,866 20,885,866 无 0
然人
蔡运生 境内自 2.3206 9,282,607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国有法 1.9211 7,684,417 0 无 0
人
陈海明 境内自 1.7383 6,953,400 0 无 0
然人
李达文 境内自 1.2763 5,105,434 0 无 0
然人
烟台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 境内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1.1825 4,730,000 0 无 0
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前十名股东中,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为东鹏
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股东林木勤与林木
港系兄弟关系,股东林木勤、林木港与林戴钦系叔侄关系;
3、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煜鹏系控股股东林木勤
之子,股东陈海明、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陈焕明、
股东东鹏远道的合伙人陈韦鸣系兄弟关系,陈海明、陈焕
明、陈韦鸣系股东林木勤之配偶陈惠玲之兄弟;4、除上
述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