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一年七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1年半年度股本总数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600,015,000元。
该预案仍须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鹏饮料 605499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丽华 王皓星
电话 0755-26980181 0755-2698018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
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3 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3
栋1楼 栋1楼
电子信箱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096,926,102.12 4,361,286,447.41 6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21,006,263.55 1,913,253,374.56 125.8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682,261,754.34 2,469,462,729.18 4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75,826,130.44 441,307,146.60 53.1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60,034,328.94 447,462,166.79 47.5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79,185,148.78 601,522,249.30 96.03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6.26 25.42 增加0.8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8432 1.2259 50.3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8432 1.2259 50.35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4,80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林木勤 境内自 49.74 198,967,411 198,967,411 无 0
然人
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 境内非 9.00 36,000,000 36,000,000 无 0
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深圳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 境内非 6.44 25,759,234 25,759,234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林木港 境内自 5.22 20,885,866 20,885,866 无 0
然人
林戴钦 境内自 5.22 20,885,866 20,885,866 无 0
然人
蔡运生 境内自 2.32 9,282,607 9,282,607 无 0
然人
陈海明 境内自 1.74 6,961,955 6,961,955 无 0
然人
李达文 境内自 1.28 5,105,434 5,105,434 无 0
然人
深圳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 境内非 1.18 4,730,000 4,730,00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陈义敏 境内自 0.89 3,573,804 3,573,804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前十名股东中,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为东鹏
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股东林木勤与林木
港系兄弟关系,股东林木勤、林木港与林戴钦系叔侄关系。
3、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煜鹏系控股股东林木勤
之子,股东陈海明、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陈焕明、
股东东鹏远道的合伙人陈韦鸣系兄弟关系,陈海明、陈焕
明、陈韦鸣系股东林木勤之配偶陈惠玲之兄弟。4、除上
述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