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2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 400,010,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7,596.21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拟以 400,010,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1 年
半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15,000 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