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层
首席合伙人 詹从才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49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348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7人
业务收入总额 43,648.59万元
2023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4,483.2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298.63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37家上市公司,103家挂牌公司
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上市公司7,886.61万元;
挂牌公司1,605.94万元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涉及主要行业 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
制造业、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 1 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 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涉及人员 4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事 何时开始 公司提供审计 核上市公司审计
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 在本所执业 服务 报告情况
计
项目合伙人 周琼 1998年 2016年 1998年 2022年 3家
签字注册会计 胡雯慧 2015年 2022年 2015年 2022年 1家
师
质量控制复核 薛婉如 2000年 2010年 2000年 2022年 12家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苏亚金诚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收费 6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收费
15 万元。上期审计收费 6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收费
1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选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邀请招标,苏亚金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苏亚
金诚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较为适合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