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总投资 1.5 亿元的“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
硅材料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实际金额
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全部用于投入“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
料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预计建设完工后投产。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3.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苏亚验[2020]14 号《验资
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 年 8 月 21 日和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述银行。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的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全部投入到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 6.8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号 金额
1 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 15,000.00 3,819.94
目
合计 15,000.00 3,819.94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建筑面积为3,840 平方米。建设内容旨在提高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绿色化”水平,挖掘功能性硅烷的潜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进一步丰富产品的应用市场。主要工作内容和研究方向包括功能性硅烷高效、绿色生产技术工艺的研究、新型功能硅烷和寡聚物硅烷的合成、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功能性硅烷的主要行业应用提升研究。
2019 年 5 月 22 日,湖口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湖环评[2019]21 号),同意公司建设该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6,911.7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6,411.77
万元(建设工程及安装工程为 2,237.63 万元、设备投资为 3,237.40 万元、其
他费用为 936.74 万元), 配套流动资金为 500.00 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为 3,900.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预
计为 18 个月。
截止 2022 年 1 月 25 日,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金
额为 201.02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61.72 万元,尚未置换的预先
已投入金额(使用票据支付方式)为 139.3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819.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 备注
项目
元)
初始募集资金金额① 3,900.00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② 61.72
尚未置换的预先已投入金额(使用票
139.30
据支付方式)③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合计(④=②+
201.02
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⑤ 59.24 司九江分行,银行账号为
46010078801000001037
国元证券【元鼎享尊 63 号】固
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⑥ 3,900.00 定收益凭证,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⑦=⑤+⑥-
3,819.94
③)
注: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
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
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本次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由:
(1)公司已于 2021 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
(2)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设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
(3)本次变更投入的“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的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战略业务,拟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完成备
案登记,统一项目代码为 2110-360429-04-05-589118。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取
得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湖发改能评字【2022】1 号”《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2、项目主体: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拟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
4、项目建筑面积:约 7800 平方米。
5、项目建设内容:3-辛酰基硫代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5000t/a 、辛基三氯硅烷 5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 3000t/a、甲基硅酸 2000t/a 、甲基苯基二氯硅烷4000t/a、苯基三氯硅烷 2000t/a、气凝胶 2000t/a 的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
6、项目建设工期:项目计划在 24 个月内完成建设。
(二)项目总投资概算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1.50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为 1.297 亿元
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他费用为 1,030 万元人民币。上述投资金额中,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819.94 万元人民币,其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从事有机硅产品生产已经有近 15 年时间,期间一直从事有机硅烷偶联剂的产品生产、研发和销售工作,对有机硅市场行情及用户需求相当了解。尤其针对硅烷偶联剂产品的研发及应用研发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目前公司已有多项发明专利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可新增有机硅新材料产能,对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企业收入,增强企业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该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第 29 号令《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该项目产品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 13 款“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硅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剂”范畴,属于国家鼓励投资建设的项目范畴;因此,该项目属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投资的建设的项目。
2、该项目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 89 号文), 《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赣长江办[2019]13 号)第 17 条规定,禁止在长江岸线边界向陆域纵深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该项目不属于文件所规定的范畴。
3、该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片区,该园区2004 年被省环保局命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