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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99 沪市 晨光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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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99:晨光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5399:晨光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8,400.00
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864.00 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0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丁建峰          董事长                89.51

荆斌            董事                  /

丁冰            董事、总经理          89.86

徐国伟          董事、生产部经理      50.76


林爱梅          独立董事              5.00

熊进光          独立董事              1.25

王建国          独立董事              5.00

王春业          独立董事              3.75

乔玉良          副总经理              89.64

梁秋鸿          董事会秘书            75.78

虞中奇          财务总监              50.19

  注:熊进光和王春业的薪酬为2020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应发薪酬,不包括未任职期间应发薪酬。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中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丁建峰先生 2020
年度的薪酬,丁建峰先生和关联人丁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荆斌先生 2020 年度
的薪酬。董事荆斌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丁冰先生 2020 年度
的薪酬。董事丁冰先生和关联人丁建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徐国伟先生 2020
年度的薪酬。董事徐国伟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 2020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熊进光先生 2020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熊进光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王建国先生 2020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王建国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王春业先生 2020
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乔玉良先
生 2020 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梁秋鸿先
生 2020 年度的薪酬。关联人丁建峰先生和丁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虞中奇先
生 2020 年度的薪酬。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新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晨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晨光新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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