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森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森枭”)持有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炬网络”)股份 5,219,4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因上海森枭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翔先生个人原因,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鲁西玲女士。
本次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鲁西玲女士作为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承接并继续履行刘翔先生作为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作出的相关承诺,该等变更不会对上海森枭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森枭发来的《关于上海森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告知函》,获悉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由刘翔先生变更为鲁西玲女士,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前上海森枭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森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翔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548 弄 588 号 1 幢 1 层 R 区 176 室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前,上海森枭持有公司股份 5,219,4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上
海森枭共有 9 名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锁定期
1 刘翔 普通合伙人 13.53%
2 鲁西玲 有限合伙人 29.62% 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
3 周音 有限合伙人 28.95%
4 孙玲玲 有限合伙人 2.11%
5 孙蕙 有限合伙人 1.05%
6 孙方明 有限合伙人 1.05% 自公司上市之
7 陈旭风 有限合伙人 1.05% 日起 36 个月内
8 孙星炎 有限合伙人 0.53%
9 孙正暘 有限合伙人 22.11%
合计 100.00% /
二、本次变更情况
因上海森枭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翔先生个人原因,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鲁西玲女士。同时,鲁西玲女士变更为上海森枭普通合伙人,刘翔先生变更为上海森枭有限合伙人。
本次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鲁西玲女士作为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承接并继续履行刘翔先生作为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作出的相关承诺。
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鲁西玲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出具对应的承诺,具体
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职责,以确保孙星炎、孙正暘、孙玲玲、孙蕙、孙方明、陈旭风持有的上海森枭的出资份额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转让、减资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在上述期限内,无论上海森枭是否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本人/本企业保证该等减持股份的交易均不会使孙星炎、孙正暘、孙玲玲、孙蕙、孙方明、陈旭风在上海森枭层面获得任何收益,亦不会构成其可以通过该等交易从而变相减持新炬网络股份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与股份减持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的
规定。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对新炬网络或其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有新的规定,则本人承诺在上海森枭减持新炬网络股份及上海森枭层面的出资额变动时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三、本次变更对上海森枭及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不涉及上海森枭的出资架构调整,不会对上海森枭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未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森枭及其合伙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作出的其他承诺均保持不变。上海森枭及其合伙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要求及自身承诺,及时向公司告知有关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