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技术”)。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4,874,552 股,每股发行价 37.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43.1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421.8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21.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56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总额 金金额
1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4,217.11 19,381.89
2 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98.83 12,873.40
3 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10,969.72 7,810.46
4 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7,659.29 3,444.62
5 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6,187.82 4,526.83
6 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6,108.46 3,484.10
合计 70,341.23 51,521.30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星炎
成立时间:2006 年 10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资本:5,100 万元
实收资本:5,100 万元
注册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548 弄 588 号 1 幢 1 层 Y 区 141 室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提供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原厂软硬件及服务销售、软件产品及开发。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炬技术 100%股权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治理及资产管
理平台升级项目”属于数据管理产品研发领域,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炬技术聚焦于数据管理产品研发方向。本次将“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新炬技术,可增强募投项目研发领域与实施主体研发方向的匹配性,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新炬技术研发工作的集中度和聚集性。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募投项目内容、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且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实施主体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建设力度,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实施方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客观实际情况而实施,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