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本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泽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鉴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