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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89 沪市 长龄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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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89: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605389: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5,857,142.26 元,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9,200,020.00 元,占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同时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发展。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5,857,142.26 元,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382,132,993.1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97,333,4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200,020.00
 12.38%。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5,857,142.26 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9,200,020.00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 接头、张紧装置等。液压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原材料采购、新产品研发等 需要大量的资金。2019 年以来,尤其是 2020 年为应对疫情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即涉及 5G、充电桩等领域的 新基建,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新城镇化,以及涉及交通、水利等的重大工 程三大领域,基建扩内需的重要作用持续凸显,上游工程机械内在需求持续性预 期明显增强,工程机械行业景气确定性拉长。挖掘机是工程机械行业规模最大、 最核心品类,也是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主要应用领域。根据中国工程 机械工业协会行业统计数据,2020 年我国挖掘机销量为 327,605 台,同比增长 39%。公司 2020 年全年订单持续饱满,产能处于饱和状态。为弥补产能不足, 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将技术工艺升级改造和发掘自身产能作为现阶段的主 要发展策略。相关业务活动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 性的影响,公司整体运行成本逐步攀升。

    (二)公司的发展阶段与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中央回转 接头、张紧装置等,主要应用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平地机、高空作业平 台、农业机械、海工装备等领域。公司凭借安全可靠的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
公司连续多年被三一重机、柳工机械、现代重工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 SQEP 认证铂金奖。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期,公司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生产设备更新升级和产品工艺优化改造。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7 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42.15%;营业成
本 5.26 亿元,较去年上升了 48.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6 亿元,
较上年上涨了 38.72%。根据自身未来主要发展策略,公司将全面推进产能扩张进程,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因此,未来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是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具体原因如下:一是 2020 年度,受上游原材料钢材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为了更好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需要留存充足的资金。二是公司产能饱满,急需资金来扩充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鉴于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又可以减少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均将用于产品生产销售、技术研发投入、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等主营业务,公司将采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率,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提高长期经营业绩。

  综上,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2021 年仍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需要留存充足资金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研发和补充生产经营资金是公司着眼于未来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为投资者
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条件;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2.38%,低于 30%,主要因为公司为更好地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市场风险,留存充足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同时减少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金额,降低财务成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2.38%,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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