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万富,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德栩,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益平,199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2022 年 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
元(不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由于新设和投资子公司,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增加 15 万。2022
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与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 1 年。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