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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88 沪市 均瑶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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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88: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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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万富,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燕,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9 月起在
大华所任职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 7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30 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与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所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对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大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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