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1-006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协议约定,具体实施细节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健
康”或“公司”)与江南大学在上海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江南大学食品学科是我国同类学科创建最早、基础最好,现拥有我国食品领域唯一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粮食发酵工艺与技术国家
工程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科研平台。在食品领域有一大批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在益生菌等大健康产品研究开发方向上更是有着深厚的研究基础。
江南大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江南大学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南大学
为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乙方助力甲方实现健康产业科技转型,进一步推动双方长期、全面、深入的合作,共同开拓新技术产品的全球市场,一致同意成立“均瑶健康—江南大学大健康联合创新实验室”(非法人机构,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
(一)联合实验室的建立
1、联合实验室的设立是根据双方长期合作和发展需求,专门开展大健康产品开发的研究机构。
2、联合实验室建立以后,由协议双方协商指派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在双方挂牌运行;双方可各安排一人担任实验室的常务副主任,分别负责各自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3、联合实验室建立以后,双方应定期召开学术与应用研讨会,研讨本领域的相关科学与产业应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益生菌、后生元、功能性乳制品和透明质酸食品等大健康食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方向。
4、对于甲方生产和经营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可要求乙方提供资讯、指导、帮助和解决。对于甲方生产和经营中的非一般性技术难题,经与乙方协商后,明确研发项目的任务、内容和目标,设立专门课题,列入联合实验室的工作内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联合实验室提供基本合作经费,以便于实验室的运行。
2、甲方可以作为乙方“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产学研基地并挂牌运行,甲方可以承担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中心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甲方负责为成果转化提供所必需的场地、设施以及人员条件等以保证项目的实施。
3、双方共同制定“均瑶健康-江南大学人才交流培训计划”等人才培养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甲方人员至江南大学进行学习或进修;应甲方要求,江南大学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至甲方工作。
4、双方可合作申报省市、国家相关项目及课题,针对申请项目、课题等产学研合作的内容,以及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等相关事宜进行不定期协商。双方可共同承担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共享行业相关信息、资料、文献等。
5、双方都必须严守情报和资料的技术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公开对方的技术信息和双方共同享有的技术信息;双方合作期间共同研究的成果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得转让到其他企业进行应用。
6、涉及到江南大学专利菌种使用,需按照《江南大学专利技术转化管理办法》另行签订菌种使用授权协议。
(三)合作期限、经费与合同生效
1、合作期限: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合作期限内,每年的 3 月 18 日至次年的 3 月 17 日称为一个协议年。
2、经费: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每年为联合实验室提供 300 万元,并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给乙方,用于联合实验室的运行。五年合作期内提供不低于 1500万元的科研经费,用于双方的合作。合作经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围绕大健康食品研发及产业化咨询及论证;
(2)功能菌株配方的开发及功能验证;
(3)功能菌株配方其他功能的开发;
(4)功能菌株配方的技术升级与开发;
(5)功能乳制品研发等。
3、协议执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协议自动续期 5 年。其它事项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4、双方在合作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被告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年经费到乙方账户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夯实均瑶健康在功能性产品持续发力的长线逻辑,通过与在食品科技领域处于国际一流水平的江南大学长期、全面、深入的合作,充分实践公司产品科技赋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功能性产品领域的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多样性选择,提高市场占有率,并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合作依托江南大学专业领域的资源优势,建立联合实验室与人才交流培训,有助于推动研发和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更多健康功能性的产品,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合作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协调,本次合作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财务及当期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协议约定,具体实施细节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