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瑜、沈美芬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