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