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31,126,703.7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627,12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6,313,56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2.38%。
2、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司半年度中期分红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党中央对资本市场重要部署,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的,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资本市场预期,让投资者更早、更多分享上市公司业绩红利。
(二)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预计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晚于此事项办结的时间,届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出现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
早于此事项办结时间的情形,则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亦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详见后续相关公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