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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9 沪市 拱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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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9:拱东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605369:拱东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13,500 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50.81 元/股

  2021 年 12 月 30 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首次授予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方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2)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76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0.8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7 月 21 日,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预留授予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50.81 元/股。《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38 万股,本次预留授予外剩余部分的 1.338 万股不再进行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回购注销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50.81 元/股的价格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500 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00 股,回购价格为 50.81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应支付的金额为 685,935.00 元,该款项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类别          回购注销前数量注2      变动数量        回购注销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40,620            -13,500          84,627,1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00,000                  0          28,000,000

        总计                112,640,620            -13,500          112,627,120

  注 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期间,因披露权益分派、股份增发、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登记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股份性质发生变动的,则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中涉及的限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股份总数等。

  注 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计股份数量为 112,607,62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07,620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00,000 股。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会变更为 112,640,62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40,62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00,000 股。上表之“回购注销前数量”系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的数量。


  注 3、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已失去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故公司决定以 50.81 元/股的价格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以 50.8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500 股。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的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名激励对象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应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3,500 股,回购价格为 50.81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50.81 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500 股。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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