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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6 沪市 宏柏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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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2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金树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庆松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其中纪金树先生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林庆松先生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合计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金树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42,8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933.3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林庆松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01,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230.4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金树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庆松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纪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837,973 股,占比 0.30%;
林庆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杨荣坤先生通过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54,389,080 股股份,占比 41.54%;合计持有公司 41.84%的股份。


  3、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均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其中纪金树先生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林庆松先生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合计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纪金树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42,8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933.3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林庆松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01,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230.4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林庆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1,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5%;纪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80,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杨荣坤先生通过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54,389,0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1.54%;合计持有公司 42.28%的股份,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2%。

  4、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纪金树先生与林庆松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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