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3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于 2024 年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并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1、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294.75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45.00
万股。2022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 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公告》。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实施公告》。
7、2023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8 月 8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8、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
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
成公告》。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9、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3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0、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4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12、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4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3、2024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预计 2024 年全年营业收入不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能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
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 本次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股票期权具体情况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19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438,624 份(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20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73,875 股限制性股票(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8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88 元/股,因已实际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 2022 年度
现金红利 0.30 元/股(含税)、2023 年度现金红利 0.32 元/股(含税),已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