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4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股票期权 2023 年 9 月 25 日、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9 月 25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55.00 万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1.075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2023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 2023 年 8 月 9 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2.25 万份,行权价格为 16.06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25 万股,授予价格为 7.88 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2023 年 8 月 9 日;
2、预留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 55.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51.075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5 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 35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
人数为 35 人;
4、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6 元/份(调整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88 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拟授予人员、数量和实际授予人员、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以后,在办理权益登记之前,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或部分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授予 9.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5名激励对象自愿全部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 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5.50 万份股票期权;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 1.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1.75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登记激励对象人数由 41 人调整为 35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由62.25 万份调整为 55.0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由 41 人调整为 35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数量由62.25 万股调整为 51.075 万股。
7、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预留授予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量(万份) 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55.00 88.35% 0.11%
骨干人员(35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51.075 82.05% 0.10%
骨干人员(35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50%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50%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361Z0044 号
《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止增减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
审验,认为: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已收到 35 名特定增发对象缴纳的出
资款,全部以货币出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24,709.9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10,75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513,959.96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3,898,250.00 元,股本人民币 503,898,250.00 元。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55.00 万份股票期权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立达信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484、1000000485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 年 9 月 25 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
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预留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387,500.00股增加至 503,898,25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江淮、米莉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6,120,000 510,750 446,630,7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7,267,500 0 57,267,500
总计 503,387,500 510,750 503,898,25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