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5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股票期权 2022 年 12 月 1 日、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12 月 1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94.75 万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45.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97.75万份,行权价格为 16.36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19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9.75 万股,授予价格为 8.18 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
2、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 294.75 万份,限制性股票 345.0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89 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 183 人,限制性股票授
予人数为 189 人;
4、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6.36 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8.1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拟授予人员、数量和实际授予人员、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1 万份
股票期权,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75 万股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2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登
记激励对象人数由 185 人调整为 183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由 297.75
万份调整为 294.75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由 192 人调整为 18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数量由349.75 万股调整为 345 万股。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期权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
职务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告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94.75 82.5630% 0.5895%
(183 人)
预留 62.25 17.4370% 0.1245%
合计 357.00 100% 0.71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获授的限 占首次授 占本激励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予限制性 计划公告
号 数量(万 股票总数 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夏成亮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8.00 1.9644% 0.0160%
2 林友钦 董事、副总经理 8.00 1.9644% 0.0160%
3 张宇生 副总经理 8.00 1.9644% 0.0160%
4 黄志雄 副总经理 8.00 1.9644% 0.0160%
5 郑连勇 董事 7.00 1.7188% 0.0140%
6 杨小燕 董事 7.00 1.7188% 0.014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183 人) 299.00 73.4193% 0.5980%
预留 62.25 15.2855% 0.1245%
合计 407.25 100 % 0.81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4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3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3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361Z0072 号
《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
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 189 名特定增发对象缴
纳的出资款,全部以货币出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21,000.00 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03,450,0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503,450,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