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立达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茹萍,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茹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计 123 万元(含税),其
中财务审计 98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25 万元(含税)。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充分考虑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同时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亦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