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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微:立昂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立昂微:立昂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020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 号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676,848,35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2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4,276,310.78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1.33%。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宋寒斌先生、张旭明先生、李东升先生各自领取的独
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2022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敏文先生领取的报酬为 140.64 万元。
2022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昱哲先生领取的报酬为 12 万元。2022 年度第四届监事林森先生领取监事报酬为 12 万元。

  2022 年度除以上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监事报酬。

  (说明:在 2022 年度,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平人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共计 148.00 万元;董事吴能云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发放,共计 105.80万元;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德孝先生担任公司行政总监,未在公司领取监事会主席报酬,领取行政总监报酬 48.07 万元;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林海先生,担任公司技术副总监,未在公司领取监事报酬,领取技术副总监报酬 53.81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2022 年度,副总经理咸春雷先生在本公司领取副总经理报酬 98.83 万元;副总经理刘伟先
生领取副总经理报酬 81.86 万元。

  (说明:在 2022 年度,副总经理汪耀祖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副总经理报酬,其报酬由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发放,共计 114.34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关联董事王敏文、吴能云、王昱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立昂东芯营运资金需求,更好地推动立昂东芯的技术发展,公司提议立昂东芯原股东按照 3 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原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宋寒斌先生任期届满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鸿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陈平人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达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硅材料业务的技术开发工作;同意聘任凤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硅材料业务的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昂微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实际情况编制了社会责任报告,并命名为《立昂微 2022 年度环境、社会
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做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多年的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与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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