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在杭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 20 号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送达、电话告知、
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敏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0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蔡晓虹先生、宋寒斌先生、余学功先生各自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税后)。
2020 年度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陈卫忠先生领取监事会主席报酬14.30 万元,第三届监事郑蓉领取的监事津贴为 6 万元(税后)。
2020 年度除以上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监事报酬。
(说明:在 2020 年度,董事长王敏文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共计 43.50 万元;副董事长陈平人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共计 120.83 万元;董事刘晓健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领取总经理报酬 63.27 万元;董事吴能云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共计62.25 万元;监事周诗雨先生,担任本公司市场总监,未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报酬,领取总监职务报酬 31.1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刘晓健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领取总经理报酬 63.27 万元;副总经理咸春雷先生在本公司领取副总经理报酬 59 万元;
(说明:在 2020 年度,董事吴能云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控股子公司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共计 62.25 万元;副总经理汪耀祖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未在本公司领取副总经理报酬,其报酬由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发放,共计 80.83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包含原有额度的展期或续约及新增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
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