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4-01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 2023 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25 人,注册会计师 1,088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冯亦佳,201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工作,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冯亦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涯,201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工作,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浩,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工作,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汪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子公司法定审计服务、内控审计服务、集团季度报表汇报审阅服务及其他各专项报告鉴证服务,合计收费人民币 443.7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不存在下降 20%以上(含 20%)或发生较大变动等情形。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与毕马威华振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 2023 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表决结果:3 票赞成,赞成票比例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
付毕马威华振 2023 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毕马威华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 2023 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